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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同意2017年度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的通知
0001-01-01

浙科发高〔2018〕46号

各市、县(市、区)科技局(委):

根据《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浙科发高〔2016〕88号),经各设区市科技部门认定,同意杭州新利科技有限公司等8775家企业作为2017年度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。

希望各地认真贯彻落实“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”的重大决策部署,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,加大服务力度,研究出台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和发展的政策举措,大力实施科技企业“双倍增”行动计划,积极营造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成长的良好环境,进一步增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力,为浙江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,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技术创新体系作出贡献。

附件:2017年度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名单

浙江省科学技术厅

2018年2月24日


序号 地区 企业名称 证书编号
2342
温州
温州美众医学检验所
20173303000611